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 2017-2018 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

2017-2018 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上海市教委关于印发《2017-2018学年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办〔2018〕47号)精神,按《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本校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开展情况,由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编制了2017-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全文包括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信息公开评议情况、信息公开举报,信息公开主要经验体会、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七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统计周期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考虑到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保证公民的知情权,部分信息发布时间直至本报告发布前夕。报告电子版可在学校信息公开网上查看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联系(地址:浦东新区唐陆路3892号图书馆409室,邮编:201210;电话:68791220)。

一、概述

本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提升学校内外形象、推进学校深化教育改革、深化内涵建设,加强服务管理、履行社会责任为出发点,经全校各部门通力协作,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完整性和规范化持续加强,学校信息公开的制度、内容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强,在提高办学透明度,保障在校师生及社会公众依法获取学校信息的权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学校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力度

我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学校加强管理的重要内容,董事会及校领导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在管理中心的重要作用。我校坚持“一把手”管理机制,明确了学校党政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的负责部门,各学院、部(处)为信息公开内容的主要提供者。2018年10月,学校党政办公室按市教委《实施方案》的通知向全校具体提出了做好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从进一步提高认识、主要任务、具体工作等方面对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做出了安排。

(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我校严格按照《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目标责任。利用新媒体平台,通过建立微信群,建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联系协作制,随时随地交流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建立考核机制,将信息公开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按照公开清单所列事项对照检查各项工作公开情况,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制。这些机制的建立,使我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完整性、规范性也得到改进和加强。

(三)完善信息公开内容

今年10月,学校党政办按照市教委《2017-2018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分解,对照列出学校信息公开清单,明确责任部门,指定专人负责。

对照市教委的最新指标要求,我们调整了栏目板块,将《评议指标》中 5大项 25个二级指标74项公开事项逐一分解,要求各学院、部(处)按指标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保证了公开事项的全面、及时。

二、学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式

学校信息公开主要方式和渠道有:

1.信息公开网(专栏)、学校主页、新闻网以及学校各部门、各学校各学院、部(室)网站等;

2.微信公众号、易班,现有“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民远青年”、“shmy学生会”等新媒体平台;

3.校广播、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告栏等;

4.校报、年鉴、学生手册等书面资料;

5.校长办公会、教(工)代会、中层干部会议、教职工大会、重大事项通报会等会议形式;

6.其他形式。

(二)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7-2018 学年度,学校通过信息公开网、新闻网、学校主页、微信等渠道面公开学校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新增约200余条。

各类信息中通过信息公开网发布3000余条,新闻网、公告栏发布80余条(主要为新闻资讯类),学校网站浏览总量达14000余人次,新媒体平台(微信、显示屏等)推送发布约300条,处理各类信访10余件(12345热线转办单6件,接待信访人10余人次)。

(三)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2017-2018 学年,学校办公室在2016-2017版本的基础上,结合上级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修订完善了信息公开指南和细则,以本学年度为基础,调整了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网站现有18大类,52个二级栏目(内容包括学校基本情况、规划与计划、教学管理、科研管理、普通高校招生、学风建设、学生事务管理、教师人事、财务与资产管理、基建与维修工程管理、国际交流与合作、监督工作、后勤保障、网上公示、校务公开及其它)。包括了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和市教委 2017-2018 学年“市属高职高专院校版”评议指标所列内容。基于本校实际情况,部分事项我校不具备有关条件,例如:(1)教学评估信息,我校自2012年后,上级部门未进行过教学评估,相应栏目内容,参照学生评教情况予以发布;(2)基建与维修工程管理,自2007年后学校无大型基建维修项目,故无招投标信息;(3)我校自新董事会换届以来,有些工作仍在交接中,故有些信息暂不完全。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

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站 “普通高校招生”一栏和“招生网”集中公开有关信息。我们在确保考生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公布包括“评议指标”所列事项和其他事项。本学年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发布招生信息 84条,及时、如实公开了《招生章程》《招生简章》,“三校生”招生、秋季招生信息,包括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合格名单、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各方面信息。

同时,我们充分发挥报纸等大众传媒引导作用,在《东方教育时报》、《浙江教育报刊总社》、《升学在线》、《浙江日报》等各省市招生类报刊投放招生信息广告;参加上海市及11个外省市举办的约25场大型招生咨询会,开展招生信息咨询工作,吸引了数千名考生及家长参加;通过网站等形式公布我校纪检监督电话,为考生提供申诉渠道。在临近新生报到时,还通过学校网站及公众号针对性地发布了《新生报到指南》。

2.财务信息公开

本学年,学校继续主动公开财务信息,按照市教委有关规定,继续主动公示收费信息,通过学校网站、展板及《新生入学须知》,向社会公布经物价部门批准的现行所有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向学生及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基建与维修工程管理信息

学校自2007年以来,没有大中型基建及维修工程,所以没有公开招标事项。

4.人事信息公开

近年来,我校持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校内重要岗位选聘,做到制度明、过程清,公正公开。本学年,我校人事信息公开主要以信息公开网和学校主页为平台,做到所有人事任免、专业技术职称晋升、人事管理考核制度、人事招聘等信息完全网上公开,主动接受在校师生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学年度,学校通过市教委12345信访件转发和学校邮箱收件,收到依申请公开 3件,已处理答复 3 件,均为公民个人申请,申请通过网上形式进行,内容涉及 2018 年暑假放假时间安排和学费收缴标准。经校党政办答复后,对方均无异议。除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学校规定的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以外,其它信息我校均按照上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按类别及时予以公开。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在信息公开网设有信息公开工作意见箱,收集和改进本校信息公开工作,接受在校师生和社会公众的咨询和评议,整体而言,师生和社会公众评价良好。上一年度市教委开展的测评得分率上,我校有明显提高(+18.9%)达到优秀,在24所市属高职高专学校中,排名有很大上升。我校将继续梳理和完善工作机制,争取信息公开工作更上一步。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学校在信息公开网(专栏)规范开设了信息公开受理部门、监察等联系方式,向社会公众及全校师生提供多种反映问题的渠道,一年来,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未遭到任何举报或投诉。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工作经验

一是领导重视,这是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基础和推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在校长的带领下,力度不断强化,工作不断深化;另一方面,学校办公室本学年按照“评议指标”检查职能部门是否按规定公开信息,没有按时公开的,第一时间督办。

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按工作规范,认真负责操作,是信息公开工作的保证。我校规模小、人员紧,本已人员紧缺的党政办公室兼任信息公开工作,没有专门负责的人员力量,所以要做好这项工作离不开一支高效的具体业务操作队伍。本学年,党政办发动各学院及部(室),群策群力,协调操作,力争规范化,保证及时性,及时和规范,形成了全校上下共同协力同心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

(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目前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还存在不足,今后学校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继续深化完善内容,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成效。继续推进招生、财务等信息重点领域的公开。进一步加强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切的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加强新媒体渠道建设,发挥新媒体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是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提高工作质量。加强与信息公开事项二级单位相关人员培训、交流、沟通,提高执行力。梳理并明确“评议指标”所列各事项的公开时间,加强组织监督、检查。克服人员力量不足的困难,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三是加强与本市信息公开工作做得好的兄弟院校的交流,学习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争取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做的更好。

 

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 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2018年10月30日